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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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匡雪 通讯员姚媛 秦然)近日,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被救助人刘某来到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,将一面印有“为民执法,检护民生”的锦旗送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,对检察官为其进行司法救助一事,表达深深的谢意。
刘某系土豆种植户,2023年底,其停放在田间活动板房里的一台土豆培土机和一台土豆收获机被盗。发现家中两台农机被盗后,被害人刘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于当日受理侦查。今年5月,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到滕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通过大数据筛查,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何荣臣发现了该案中的救助线索,立即进行走访。经查,被害人刘某夫妻俩平日以包地种土豆为生,被盗的两台农机当时购买价格为1.8万元,经相关部门鉴定后价格为1.03万元。农机被盗直接影响刘某家土豆的种植和收获,也影响正常的收入来源。今年春节期间,正值土豆种植时节,刘某为了不错过农忙,无奈在农机站赊购了农机。
“刘某遭遇盗窃后一直未获得犯罪嫌疑人的赔偿,家中生活也陷入困境。”何荣臣介绍,经调查核实,刘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联系其前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。6月18日,刘某带着相关证件前来申请办理国家司法救助。
6月25日,该院决定为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,并根据其损失及物价鉴定确定了救助金额。
日前,刘某收到了这笔司法救助金,第一时间还清了赊购农机的钱款。
“司法救助金的发放,为被救助人解了燃眉之急,也让一个个困难家庭重拾生活的希望和勇气。”该院副检察长李鹏展表示,“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,帮扶陷入困境的受害人开启新生活,以检察力量助力乡村振兴、夯实脱贫攻坚成果,防止因案致贫、因案返贫,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。我院将继续加强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接访,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司法救助线索,以检察职能落实‘检护民生’,做好司法救助惠民实事。”
来源:检察日报